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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的情人威胁她跟我离婚
2008-05-05 22:27:19.0
 1月10日,连云港市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正在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,被告席上的王玉强虽然身着囚服,但是举止文雅,散发着知识分子的气息。这样一个人因何举刀杀人,酿成一场无法挽回的悲剧的呢?

  越 轨

  王玉强是中国船舶工业集团第七一六研究所(位于连云港)的中层干部,年轻有为,前途无量;妻子冯若兰是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的职工,长得年轻漂亮,性格活泼开朗。夫妻俩的收入都非常可观,在连云港当地属于高收入人群,婚后生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儿子,这一家人着实令人羡慕。

  结婚十年多,王玉强和冯若兰的家庭生活可以说一直过得非常富裕,他们有几套房子,有私家车,加之王玉强是一个爱家爱妻的好丈夫,这一切都让冯若兰倍感舒适。但是,冯若兰感觉婚姻生活缺乏自己想要的激情。

  厂里有个名叫李国明的男同事,也是一个有家有室的人,和冯若兰的年纪相仿。李国明和冯若兰很有共同语言,在同一个车间工作的他们渐渐熟识起来以后,冯若兰觉得和李国明交谈是一件让她感到十分开心的事情,可以抛却世俗的烦恼。

  李国明对冯若兰总是体贴入微、细致有加。一句句简单的嘱咐,一个个甜蜜浪漫的惊喜,都是冯若兰在丈夫那里所得不到的,她深深地陶醉在其中。

  某个晚上,他们二人极力克制的感情终于迸发出来,在那一瞬间搂抱在一起……

  包 容

  在随后的日子里,冯若兰和李国明的婚外情一直延续着,冯若兰过着双重生活。在家里,她照顾丈夫和10岁的儿子,和李国明在一起的时候,她又完全沉浸在婚外情带来的浪漫和激情中。面对着顾家爱她的丈夫,冯若兰虽然心存愧意,想把这段婚外情画上一个句号,但最后还是情不自禁、不可自拔。

  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。冯若兰和李国明之间暧昧的男女关系在单位不胫而走。

  这些流言蜚语也传到了冯若兰的丈夫王玉强的耳朵里,深爱妻子的他起初并不听信,但是回想起妻子有别于往常的举动,王玉强相信了。但是,他没有立即发作,而是隐忍了很长一段时间,希望妻子尽快回头。直到一天晚上,他终于忍受不住,和冯若兰摊了牌。看到王玉强那犀利的眼神,冯若兰内心充满了愧疚、痛苦。

  冯若兰对丈夫说出了事情的全部经过。面对冯若兰的哭泣,心软的王玉强原谅了妻子的不忠。看到丈夫对自己如此包容,想想和丈夫谈恋爱时的海誓山盟、甜蜜的点点滴滴,冯若兰终于下定决心,回归家庭。

  第二天,冯若兰来到单位,向单位领导请求去别的车间工作。

  从那以后,在不同车间工作的两人,见面的机会大大减少了。发觉冯若兰对自己日益冷淡,李国明心中很不是滋味儿。“我们不要再继续交往了,分手吧。”冯若兰语气坚定地说。可是李国明并不同意,每次下夜班,他就来到冯若兰工作的车间等她,并要求她和王玉强离婚,可都被拒绝了。一次次的纠缠,让冯若兰难以忍受,却无法摆脱。 冲 突

  2007年8月26日凌晨,冯若兰像往常一样乘坐厂车在连云港市“文峰大世界”停靠点下车,来到商场的东侧取摩托车准备回家。这时,早就等在一边的李国明来到冯若兰面前,拉着她到河边说话。

  “你到底什么时候离婚?”李国明拉着冯若兰急切地问。

  “我不想离婚!”冯若兰坚定地说。

  “你必须离婚,不然,我就报复你儿子,叫你家永远不得安宁!”李国明气急败坏地说,“我现在就去找你老公谈。”

  见李国明真的要去她家,冯若兰十分害怕,赶紧拉住了他,“我该走了,以后再说吧,好吗?”冯若兰语气软了下来。

  此时已经凌晨2点多,李国明看了看时间,觉得自己也该回家了,便没再继续纠缠。

  与此同时,王玉强见冯若兰没有按时回家,打她手机也不接,便开车出去寻找,找了半天也不见妻子的人影。于是,他又打手机,终于接通,妻子在电话中告知其已经在家,王玉强便立即开车回家。

  回到家中,王玉强听说妻子又被李国明纠缠,气不打一处来。他马上拨打李国明的手机,想找他作个了断,得知李国明不在家,王玉强便挂断了电话。不一会儿,李国明打来电话,用威胁的口气说:“你必须和冯若兰离婚,否则我用硫酸泼你儿子。你等着,我马上就去你家找你!”王玉强还没说话,那边就挂断了。

  凌晨4时许,李国明又陆续打了几个电话给王玉强,说快要到了,让他赶紧下楼。王玉强意识到来者不善,急忙拨打110报警,还打电话给门卫“不要让陌生人进来”。

  起初,王玉强并不打算下楼,但后来感觉还是有必要和李国明谈谈。听说李国明混过黑社会,于是临下楼时,王玉强将客厅茶几上的水果刀装在包里给自己壮胆。来到楼下,王玉强不放心,又和值班室的门卫说:“如果有情况,你们赶紧报警。”见门卫要跟随,不想让外人知道家丑的王玉强没有同意。

  随后,王玉强来到大门外和李国明见面,李国明又威胁王玉强,让其和冯若兰离婚,可王玉强坚持不离。二人没说几句,情绪激动的李国明就挥起拳头向王玉强的前胸打去,王玉强当时头脑一片空白,掏出包里的水果刀便乱捅起来,正巧刺中了李国明的心脏。不一会儿李国明就已经没有了反应。

  入 狱

  见李国明已经死去,王玉强如梦方醒,拨通了妻子冯若兰的电话:“好好带孩子,一切都结束了!”随后,警车赶到,王玉强向警车走过去,把水果刀主动交给警察,说道:“我投案自首。”

  经法院审理查明,王玉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人死亡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。考虑到王玉强犯罪后主动投案自首,系初犯、偶犯,平时表现良好并愿意积极对被害人亲属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,有悔罪表现,故予以从轻判决。最后法院判处王玉强有期徒刑八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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